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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海市市政管理局解决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10:49   文章来源:北海市市政管理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解决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办发〔202025 号)要求,扎实开展解决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下简称“三事”)行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要把老百姓放在心中,及时感知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嘱托,推动市政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为群众解难题”活动成果,持续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把主题教育变成一种自觉、一种常态。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北海市市政管理局解决“三事”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蒋 市市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 市市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显旭 市市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钟玲 市市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庞 市城市设施排水管理处主任

叶维海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

曾作福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市市政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王家祚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四级调研员、副主任

冯冬明 市市政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受伟 市市政管理局市容广告管理科科长

李永祥 市市政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

方碧波 市市政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科科长

李海滨 市市政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科(排水办)负责人

裴家旺 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主任

裴德雄 市燃气管理处主任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接收转办、统筹督办、监督问效 3 个工作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工作组分别由以下人员组成:

(一) 接收转办组

长:李钟玲 市市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 市市政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冯冬明 市市政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员:兰国帅 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郑秋园 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宗锟 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接收转办组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职责:直接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接收市接收转办组、市信访局、市长热线等转办的事项,及时转办批办群众反馈的“三事”,对转办批办事项做好跟踪处理。

(二) 统筹督办组

长:李钟玲 市市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 市市政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员:马瑞华 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小凤 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兰国帅 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 监督问效组

长:许 市市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赵 市市政管理局机关纪委副书记

员:熊爱香 市市政管理局机关纪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刘宗锟 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参与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行动任务

结合贯彻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活动部署,在每年办好若干重大民生实事的基础上,以更小切口、更大力度,从实处细处精准发力,深入了解和掌握老百姓对推动北海市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和切实困难,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持续解决老百姓在市政管理方面的问题,让“三事”变成身边的贴心事、舒心事、暖心事。涉及行政争议、民事纠纷及涉法涉讼的事项不纳入行动任务范围。

(一) 操心事。一般指尚未发生,但存在一定的发生概率和风险,让老百姓不放心、不安心的事情。

(二) 烦心事。一般指频繁发生,但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让老百姓不省心、不顺心的事情。

(三) 揪心事。一般指长期存在,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让老百姓很窝心、很痛心的事情。

五、工作措施

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每季度为一周期,常态化开展。

(一)畅通渠道。接收转办组在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设接待室,开通服务热线(2291616),直接接收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指定专人收集群众反映的“三事”,建立登记台账。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采取开通群众服务热线、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多渠道、常态化征求群众反映的“三事”。

(二)即收即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接到职责权限内的“三事”能即刻解决和答复的,要立即答复;不具备现场办理条件的,做好登记,限时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当事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条件的,提出拟办意见,呈报领导小组,再按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示意见办理。对于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的“三事”,要主动建议当事人向具体职能部门或我市接收转办组反映。

(三)转办批办。接收转办组根据时间初步核查情况,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仅涉及单个职能部门的“三事”,转给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办理,对于时间重大、情况复杂需要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或多科室、单位联动解决的“三事”,提出拟办意见,呈报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小组的批办意见办理。

(四)跟踪落实。对于接收转办和领导小组批办的“三事”,接收转办组应当在办理时限到期前 3 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牵头责任人或牵头责任单位进行跟办并做好跟踪;在接到办理完结报备后 3 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当事人进行回访,核实办理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督查指导。统筹督办组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对局系统开展解决“三事”行动进行常态化、全过程督促检查,确保“三事”得到有效解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面上督导和重点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重点督导接收转办组转办和领导小组批办的“三事”,不定期开展集中督导。

(六)定期总结。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行动开展情况每个月进行一次收集汇总,于当月底将本月度的行动开展情况以及老百姓“三事”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市政局办公室(市政局 15 楼,联系电话:2291616)。

(七 通报公示 。统筹督办组及时收集汇总各方面有关情况,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于下季度前 10 个工作日内通报本季度行动开展情况,对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开展不力、作风不实、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

(八)监督问效。局机关党委开通监督举报热线(2290625),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比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事”无动于衷,不作为慢作为;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踢皮球”“打太极”;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耍威风”“摆脸色”等,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在解决“三事”上下功夫。

(二)落实工作责任。把解决“三事”行动的成效列入局属各单位绩效,进行专项考评。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局系统各单位要对各环节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确保行动抓深抓细抓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局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三事”行动,提升老百姓的知晓度和关注度;及时发布推送解决问题的好做法、好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