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办事公开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北海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办事公开制度。
一、办事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方便企业,利于监督。
(二)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适当内容。
(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利于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办理依据。
(二)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四)办理程序。
(五)承诺时限。
(六)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三、办事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公开的内容。
(二)报局长或分管局长审批,重大事项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具体组织实施。
四、纪律与监督
(一)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公开。
(二)在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分站点向社会公开我局各业务科室办事的内容和工作流程,以便于群众监督。
(三)对办事公开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各业务科室办事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报告。
(四)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