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残联,本会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同意返聘祝家娟同志到市残联康复宣传维权科工作,聘用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底,并于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底负责市残联康复宣传维权科日常工作。在返聘期间工资参照市委组织部聘用组织员工资标准3000元/月发放。
中共北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