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帮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为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辅助性劳动和庇护劳动、康复训练、文化体育等工作。
(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隶属于北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控制数10名,截止2021年底,实有事业编制5名,控制数10名,内设办公室、外联股、业务股、后勤股、财务室。
第二部分: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51.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7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3.83万元,增长218.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7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2.25万元,增长215.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少,故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结余。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51.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8.6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3.83万元,增长218.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运行经费等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4.51万元,增长214.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少,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68.9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2020年在职职工少,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3.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63万元,增长1067.6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2020年在职职工少,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本单位无结余分配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5.年末结转和结余2.6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71.34%,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基本支出结转结余相应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6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2.72万元,增长223.64%。其中:基本支出120.47万元,项目支出28.18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9.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9%。预决算差异:基本支出差异是因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项目,项目支出差异是因为财力不足未按预算批复指标,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运行经费等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3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1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45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财政未按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下达指标,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79%。其中基本工资16.62万元;津贴补贴15.24万元; 伙食补助费1.77万元;绩效工资2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 住房公积金3.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53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4%。其中办公费0.18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8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0.42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工会经费0.97万元;福利费1.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一致,本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附件: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7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