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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10 11:38   文章来源:北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北海市残联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残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北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北海市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北海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市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北海市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北海市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北海市残联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 团结、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法定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

4.协助政府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科技信息化应用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更加活跃。

9.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残联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康复宣传维权科、教育就业科。

纳入北海市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机关本级和3个直属预算单位。3个直属预算单位分别为:北海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北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北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北海市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北海市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北海市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224.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7.07万元, 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30.35万元,下降23.8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6.1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0.02万元,下降18.2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残疾儿童康复、重度精神障碍患者托管服务、成人康复经费等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4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86万元,下降14.39%,主要原因是中央彩金减少残疾儿童康复设备经费的投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6.其他收入30.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自治区福利基金拨入残疾儿童康复经费15万元、“三无小区”奖补创城经费5万元、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项目经费7.5万元、第十五届残奥会中国残联奖金1万元、党员慰问及奖励金共0.4万元等项目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3.9 %,主要原因是增加自治区福利基金会拨入残疾儿童康复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7.2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2.84万元34.51%,主要原因是减少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和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2224.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58.91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30.35万元,下19.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22.14 %,主要原因是上级党委核增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20.6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日常办公运行、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体育等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90.51万元,下降20.34%,主要原因是减少采购残疾人(儿童)康复设备资金、托养服务中心基建及康复设备采购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3.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6万元,增长11.45%,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医保局要求,上调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38.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69万元,增长33.6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5.其他支出(类)74.1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残疾儿童康复)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了29.5%,主要原因是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7.年末结转和结余165.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9.17万元下降29.49 %,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资金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残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1934.15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99.53万元下降20.53%。其中:基本支出829.13万元,项目支出1105.02万元。

北海市残联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16.74万元,支出决算为193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该预算于年中下达,主要用于落实党建重点任务及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年初预算2851.49万元,支出决算数186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45%。预决算差异主要因为市本级补助辖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02.24万元、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子女)助学金113.2万元等项目为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统一列入年初预算,再分配给辖区残联使用。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7.11万元,支出决算数17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职工工资调增,主要用于市残联本级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

2.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2.49万元,支出决算数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有人员退休,主要是用于退休人员住房物业服务补贴、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独生子女补助)。

3.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541.99万元,支出决算数36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托管服务经费、成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经费、残疾儿童康复等项目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托管服务经费、成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经费、残疾儿童康复、康复设备、辅具采购等康复方面的支出。

4.残疾人就业(项)年初预算400.32万元,支出决算数34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含有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介绍、培训和服务管理、助学、残疾人扶贫管理等项目支出。

5.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789.58万元,支出决算数98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含有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市级补助辖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残疾人维权、文化服务、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24.89万元,支出决算数2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2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因为有人员退休。主要用于市残联机关本级人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32万元,支出决算数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市残联本级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8.57万元,支出决算数1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9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0.37万元,支出决算数3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5.3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调动,主要用于市残联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1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7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7.83%。其中,基本工资135.35万元;津贴补贴44.6万元;奖金60.01万元;伙食补助费13.19万元;绩效工资235.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7万元;住房公积金38.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1.69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调增及人员调入。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6.11%。其中,办公费4.0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1.59万元;邮电费2.74万元;差旅费6.55万元;维修(护)费1.09万元;会议费0.27万元;培训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工会经费7.77万元;福利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4万元;其他交通费8.61万元,其他商品和支出5.51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费用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7%。其中,退休费9.49万元;生活补助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因为增加1名退休人员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0.44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16万元,增长18.6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0.44万元。

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70.44万元,支出决算7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70.44万元,支出决算数7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20年决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4 %,比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了63.78%,主要原因是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2 %,比上年减少1.93万元下降67.25%,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市残联2个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94万元,平均每辆0.4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38 %, 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了31.58%,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降低11.59%,比2020年增加11.6万元,增长234.34 %。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公务交通补贴、公务通讯补贴等也列入机关运行经费科目里。但与2020年比较2021年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9.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 170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14 %。

2021年我部门组织对6个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别是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子女)助学金项目113.2万元、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120万元、市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托管示范点服务项目144万元、市托养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结算款项目126.36万元、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运行项目300万元、市本级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902.24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开展工作,6个项目财政评价等次都是优,项目实施情况较好,受助残疾人及家属、服务对象满意度基本达到90%以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6个项目评定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1705.95万元,执行数为1481.25万元,完成预算的86.83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评价结果:一是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子女)助学金项目,及时下达资金到一县三区,完成符合条件救助学生人数为566人,任务实际完成率113.2%,比预期绩效目标人数增加了66人,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财政评价等次为优;二是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能够在年度内完成康复救助残疾儿童任务数60人,任务完成率100%,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在肢体功能、语言功能、社会活动能力得到明显改进,财政评价等次为优;三是市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托管示范点服务项目,托管标准3000元/人/年,能及时完成政府购买服务,确定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完成康复托管任务数37人,任务实际完成率92.5%,接受托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能有效控制发病率,并能参加一定社会的活动,有效改善个人自理能力,有效减轻家庭照料、经济压力,财政评价等次为优;四是市托养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结算款项目,能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结算款,工程款支付率已达95%,避免造成长时间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财政评价等次为优;五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符合托养的残疾人能够按时入托,完成年度内托养任务数35人,任务实际完成率100%,接受托养的残疾人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其家庭照料、经济压力有效减轻,财政评价等次为优;六是市本级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能及时下达资金到市辖区,提高辖区的残疾人生活质量、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财政评价等次为优。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和细化,入托成本略高,入托率有待提高二是市本级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三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未能及时支付托养服务中运行经费的结算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调研、学习、总结等方法进一步完善、细化托养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筛查力度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有效降低入托成本,提高入托率二是细化市本级补助辖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初预算,提高编制预算的精准性、合理性;三是加强和财政业务科室的联系,尽快解决欠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