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
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类别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负责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2017年2月成立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市人民政府 |
市直各有关部门 |
各级人民政府(下同) |
2 |
(二)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
2018年1月前全面本部门本系统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2018年2月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组织完成本地区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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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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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 |
2018年3月前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其中,列入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和属于国防科研及生产、市政工程设施领域等的高危化学品,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管控。 |
市安全监管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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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2018年6月前,建立各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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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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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市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2017年6月前明确本地是否发展化工企业。2017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市安全监管局(部分)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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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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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北海铁路局、北海机场、邮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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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2018年底前配合完成完成我市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2017 年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进一步明确县级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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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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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2018年6月前出台《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
市安全监管局、编办 |
市法制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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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到市政府层面。2017年6月底前确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名单并报市政府办公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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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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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研究制定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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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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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五)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依法治理 |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细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措施和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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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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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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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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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六)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
统筹规划编制。督促各地市在编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督促各试点地市在推进“多规合一”工作中,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及安全规划等内容,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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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安监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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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规范产业布局。督促各地市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加强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做好北海口岸危险化学品进出境的整体布局规划,实行分类准入管理,规范口岸监管场所危险化学品资质管理。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 |
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安监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北海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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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严格安全准入。2018年3月底前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并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2017年底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制定地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
市发展改革委 |
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海洋、卫生计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港口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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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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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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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七)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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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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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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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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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等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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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进科技强安。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作部署,按工作时间节点,在全市范围内要求: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加速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加强消防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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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市消防支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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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选树一批典型标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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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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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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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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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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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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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2018年3月底前完成。 |
市安全监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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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督促各地市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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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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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2018年3月底前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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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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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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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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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严把准入门槛,严格规范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设计行为,严厉追究不法行为。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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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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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
配合国家层面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库。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市安全监管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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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配合国家层面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2018年6月前建立危险化学品综合信息平台。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2018年6月前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2018 年7月至2019 年10月深化提升。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北海海关、北海火车站、北海机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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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
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2018年3月底前制定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 |
市安全监管局 |
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北海机场、邮政管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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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利用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探索和总结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方法。 |
市财政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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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进一步规范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 配备和训练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和装备设施配备,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处理能力建设(2019年10月完成)。 |
市安全监管局 |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 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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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简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市安全监管局 |
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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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建立定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制度。 |
市安全监管局 |
市教育局、科技局、文新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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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开展化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开办化工安全网络教育。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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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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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研究制定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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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监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涠洲岛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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