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应急罚当〔2020〕危化-005号
(北)应急罚当〔2020〕危化-005号
被处罚单位: 合浦县山口红林加油站
地 址: 合浦县山口镇新圩村 邮政编码:536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庞英 职务: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1397893****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28日对你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经查明,你加油站存在下列行为:加油站警示标志老化;加油作业区域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照《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设置“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车辆”等标志。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1、现场检查记录(北应急检记[2020]危化-071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北应急责改[2020]危化-071号)2、现场拍摄照片3、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照片
以上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行政处罚。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北海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账号 613257504176(中行),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北海市人民政府或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北海市应急管理局(印章)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