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为全面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强化监督,不断把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工作报告系指本局各科室按照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的统一工作部署,于每年2月28日前将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向局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报告。
二、本局工作年度报告应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新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本局系统年度考核评先依据之一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