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应急指挥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应急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应急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2、组织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3、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4、承担市应急委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5、衔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应急指挥中心,北海市应急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3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应急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应急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应急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1.0986万元。
2021年支出总预算101.0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9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71%;项目支出56.90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2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1.0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938万元,项目支出56.904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44.1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193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应急救援56.904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6.904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1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0420万元,公用经费4.151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基本工资125784元
津贴补贴121284元
伙食补助费2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942.88元
职业年金缴费21471.4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61.08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49.6元
住房公积金32207元
办公费4400元
水费520元
电费2080元
邮电费2150元
差旅费10500元
维修(护)费1500元
会议费1700元
培训费1800元
公务接待费750元
工会经费5367.86元
福利费125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00元
退休费7920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1938万元,行政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单位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13.05万元,主要通过政府采购机构统一进行集中采购的办公电脑、办公桌椅、值班床铺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 北海市应急指挥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1.附件1:北海市应急指挥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xlsx5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