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管理本级地震监测台网(站);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单位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并监督其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和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六)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求援队伍,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七)组织开展水库地震、海洋地震、塌陷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单位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八)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九)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编制人数10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7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96.65万元,与2020年的210.1万元相比,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3.45万元,减少率为6.4%,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减少
2021年支出总预算19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04%,与2020年的92.10万元相比增加22.05万元,增加23.94%;项目支出8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95%,与2020年的108万元相比减少25.5万元,减少23.61%。减少主要原因:根据政府节约要求,压减项目预算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5万元,项目支出82.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123元,根据相关规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社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52454元,根据相关规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85061元,是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行政运行支出89386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及日常公用经费。
地震预测预报405000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预报、台站维修维护、地震速报人员培训支出。
地震灾害预防1100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宣传,地震科普基地维护,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支出。
地震应急救援25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维护、应急避难场所维护、应急演练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15万元,同比增加23.94%,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提高,业务需要。其中:人员经费99.43万元,公用经费14.7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基本工资302112元
津贴补贴220596元
奖金25176元
伙食补助费28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415.04元
职业年金缴费56707.52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454.46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34.8元
住房公积金85061.28元
办公费6160元
水费728元
电费2912元
邮电费13930元
差旅费14700元
维修(护)费2100元
会议费2380元
培训费2520元
公务接待费1050元
工会经费14176.88元
福利费1750元
其他交通费用714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00元
退休费30238.8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05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0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预算0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费主要用于到各区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业务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9050元,比上年增加150元,增加1.68%,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是安排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进行业务检查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加,所需费用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4.15万元,较2020年预算92.1元增加22.05万元,增加23.94%,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公积金等缴费增加,相应定额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单位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0元,采购是指通过政府采购机构统一进行集中采购的信息平台建设通用类和专用类设备。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北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公务用车编制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北海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1.附件1:北海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xlsx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