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单位)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单位)主要职能
受市安全生产行政主管单位委托,负责对北海市行政区划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的、有关单位移送的或者检查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案件和违法行为;负责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反规定、擅自从事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情况的督查,依法对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协助对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部分: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18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3.77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9.94万元,增长23.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7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9.94万元,增长23.4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资金支付进度变快,结算及时,结转和结余金额下降。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184.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84.13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78万元,增长21.6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卫生健康支出1.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下降2.3万元,下降63.88%,主要是职工医疗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7.9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40.17%,主要是职工公积金基数调整。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4.8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5.32万元,增长25.31%,主要是执法支队行政运行支出和安全监管支出。
5.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84.1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78万元,增长21.65 %。其中:基本支出170.45万元,项目支出13.68万元。
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3.6万元,支出决算为18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9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99万元,支出决算为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14.31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执法活动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09%。主要是2020年人员增加,追加了人员经费及绩效奖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超出年初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主要是预算编制与执行结合不够,本年度相关业务支出不足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北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公开表.xls5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