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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实施权限为属于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核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
实施主体为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四、行政审批条件
夜间建筑施工许可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单位。
(二)申报材料齐全。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属于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辖范围内的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六、申请材料
1.《夜间建筑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出具设计文件或规范规定(原件);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2.承诺办结时限:即办件。(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海市海景大道(竹林段)海洋科研创新园科研一路B1-1幢408号规划建设局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0779-8618511(规划建设局)
投诉电话:0779-861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