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 北海市人民政府 | 政协北海市委员会
首页 | 政务公开 | 北海概况 | 经济发展 | 北海三农 | 互动交流 | 旅游观光 | 便民服务 | 法律法规 | 三年跨越发展
欢迎您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市长热线:12345 
 
机构概况
领导简介
机构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设置
决策信息
发展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
重大建设项目
规范性文件
上级文件
本级政府文件
工作动态
政府工作会议
政府常务会议
其他
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任前公示
考录招聘
监督检查
政府督查情况
其他重要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其他信息公开事项
 
当前位置: 北海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北政办〔2011〕221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编制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编制《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得相关信息。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www.beihai.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北海市行政机关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类别目录》(附件1、2)(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ww.beihai.gov.cn。当面受理点: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协调科;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9)3211163;传真:(0779)3211162;电子邮件: zwzxxtk @163.com;邮政编码:536000。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将通过政府简报、广播、电视、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的形成或变更,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不得超过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受理机构申请获取。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协调科;办公地址: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13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9)3211163;传真:(0779)3211162;电子邮件: zwzxxtk@163.com;邮政编码:536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也可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www.beihai.gov.cn)。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79)3211161,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邮编:536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北海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附件1.doc    
      2.北海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类别目录附件2.doc
      3.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流程图附件3.doc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4.doc
主办:北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经济信息中心)